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应用与发展 第四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应用与发展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法务数字化建设,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以及相关机构开展数据的合规管理、纠纷调解等法务创新和法律科技创新,探索构建数据相关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