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应用与发展 第四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应用与发展 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使用数据应当遵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