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四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四十条 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培育数据处理、数据合规、数据评估以及数据交易等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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