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用于停放装载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毒害性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车辆的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