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十条 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岛外城乡建设与工业协调发展,严格执行岛外各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重大园区载体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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