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十一条 开展全市生态系统本底调查,查清光、热、水、气、土壤、岩石、矿产、地质、植物、动物、微生物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指标。建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系统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人工要素的数量、布局和功能的数据档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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