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划定生态控制线

第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划定生态控制线 第十二条 依托背山面海的自然格局,建设陆域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海洋生态屏障;构建沿河流、山体和交通干线的生态廊道,连接森林生态屏障与海洋生态屏障,建设厦门山海区域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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