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十一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保护相结合,健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