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收集与公开 第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收集与公开 第六条 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诚实守信意识,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