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骗取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保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所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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