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
第五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10月 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邮政、快递企业经约谈后仍未予以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二万元以上...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第四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同城快送企业应当参照快递企业管理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