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从香港、澳门、台湾出国的留学人员适用本规定。 到香港、澳门、台湾学习、工作的同等条件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