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生活待遇 第三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生活待遇 第三十四条 留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