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条例 第四章 兴奋剂检查与检测 第三十二条 反兴奋剂条例 第四章 兴奋剂检查与检测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兴奋剂检查计划,决定对全国性体育竞赛的参赛运动员实施赛内兴奋剂检查;并可以决定对省级体育竞赛的参赛运动员实施赛内兴奋剂检查。其他体育竞赛需要进行赛内兴奋剂检查的,由竞赛组织者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