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第四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三十四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第四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权进行追索。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具体负责追索工作。国务院外交、公安、海关等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出境古生物化石的追索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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