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8-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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