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规范 第七条 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规范 第七条 公民应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明礼尚德,尊重公序良俗,遵守市民公约以及其他有关文明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