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电梯管理责任人应当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
管理责任人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县级及以上城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乘客被困的报警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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