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维护保养,管理责任人优先选择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