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党建引领,坚持专业服务,实行业主自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