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二条 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