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四条 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四条 餐饮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发挥引导、服务作用,积极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先进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