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餐饮业异味、废气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