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商务、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国外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3-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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