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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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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条 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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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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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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