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第八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第八条 国家对华侨、港澳投资者的投资和其他资产不实行国有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8-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