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5-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