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进出国境河流港口和同邻国相通河流的所有外国籍船舶,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66-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