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