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违反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纪律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取消其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