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
第八章 物资储备

第四十二条

国防交通条例 第八章 物资储备 第四十二条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分为国家储备、部门储备和地方储备,分别列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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