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 第七章 军事运输 第四十条 国防交通条例 第七章 军事运输 第四十条 军队可以在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单位或其所在地区派驻军事代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军事运输和交通保障任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