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第六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第六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申报的原则,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