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第十七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国务院批准,1961年10月24日由交通部、对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发布的《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