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第七条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第七条 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国际邮轮经营者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完善岸电供受电设施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确保靠港补给的国际邮轮依照有关规定安全规范使用岸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