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第三条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第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适应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的制度规范,鼓励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保护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