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土地复垦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