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