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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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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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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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