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四章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四章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