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