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当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安全和运营服务的要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