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