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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