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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