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