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九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九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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