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条例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基础测绘条例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与所承担的基础测绘项目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基础测绘活动。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健全的保密制度和完善的保密设施,严格执行有关保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5-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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