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