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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