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包括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夹浦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旄儿港、苕溪、大钱港的入太湖控制断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9-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